镜子中的青年看起来还有些稚气,瞧着二十岁左右的样子,手掌上没有任何茧子,皮肤也相当好,想必过去的生活一定很优渥,同样的,也肯定不爱学习。
谭飞扬在豪华却不奢华的屋子中转了一圈,没有找到任何看起来像纸笔的东西,他点点头,看来学习是真的不好。倒了一杯水,用手指蘸着在桌子上写了几个字,比程明义那手狗/爬字还要丑,简直不忍直视!
盯着桌子上“简宁哲”三个字,直到水渍蒸发,桌上再也显示不出这三个字的痕迹后,谭飞扬终于忍不住掀了桌子!
“什么鬼东西!”过去的程明义,现在的谭飞扬忍不住吼了一声,狰狞的表情与谭飞扬这张俊逸的脸完全不符。
谭飞扬站在镜子前,右手食指非常不礼貌地指着镜子中的人说:“一个二十一岁的大好青年,富二代,脑子里存的知识连我这个初中生都不如,你这是脑袋还是绣花枕头?还海归留学生,国际名校提前毕业的学生,你毕业证怎么弄来的?就连英语都只会口语不会写,跟文盲有什么区别!”
他气呼呼地对镜子里的人说:“长得还这么丑!娘们唧唧的!”
这句话其实就有些偏颇了,谭飞扬长相正是时下流行的韩式风格,不少小鲜肉都玩命把自己往这个长相上整,而谭飞扬的脸明显没有经过任何修饰,五官搭配还十分完美,微微斜上挑的眉毛给他的气质添上一分不羁,正式时下小女生最喜欢的酷帅坏孩子。更完美的是,他的气质与容貌浑然天成,正是“清水出芙蓉,天然去雕饰”中的天然。
然而……
过去的程明义从小体弱,巴不得自己能长得五大三粗,他身量还没长开就跑出去打工,超体力负荷又营养不良,身高到175就说什么也不长了。他母亲身高172,父亲185,按照遗传学来说最起码应该有180,可惜成长期时没有照顾好自己,最后只能含泪留在175。不过程明义也不放弃,等条件好一点后,一有时间就跑到健身房锻炼,没事还登登山什么的,倒是练出了一身壮壮的肌肉。
程明义觉得最帅的男人应该是施瓦辛格那样高高壮壮一身肌肉的人,可惜东方人少有满足他审美的。至于谭飞扬这种韩式小鲜肉,确实程明义最讨厌的长相。
但是……没办法选。
程明义知道自己已经死了,车祸的时候就明白了。然而下一秒他就出现在这个名叫谭飞扬的青年兼富二代身上,他就只能是谭飞扬。
其实,应该是他占便宜了。就算是飞来横祸,他的生命也已经走到尽头,现在能够用这种方式再活一次,真的是很幸运。
至于谭飞扬本人……
那纯粹就是自己作死!
程明义在谭飞扬身上完全理解了“不作不死”的精髓,好好的富二代,上有父辈累积下来的大笔财富,下有一个大自己很多超有能力超有责任感的大哥,谭飞扬根本什么都不用做,每年靠着分红就能奢华一辈子。前有父亲给他留的股份,后有超级照顾弟弟的大哥玩命扩大家业,好让弟弟每年拿到更多钱。这样的条件,谭飞扬为什么不好好过日子呢?
他就算不喜欢学习,不喜欢工作,不喜欢奋斗,也可以没事打打游戏旅旅游泡泡妞花花钱,世界这么大,有钱可以做很多时间,谭飞扬却偏偏跑去混趴,把自己过得乱七八糟,最后酒精兑兴奋剂,生生把自己喝死了。
现在的谭飞扬从病床上醒来,面对大哥谭飞宇那张火山爆发的脸时,不仅不觉得害怕,反倒希望能跟谭飞宇一起狠狠教训谭飞扬一顿。生生把自己作死,让关心自己的人受伤,这好玩吗?
所以当谭飞宇把谭飞扬关了禁闭后,谭飞扬一点都不生气,一点也不想跑出去玩,他现在头还晕着呢,稍微动作大一点就想吐,这样的身体,还是乖乖在家输液吧!
可、是!
手机在桌子上不断震动,一看来电人,谭飞扬直接就把手机扔到玻璃上,手机和玻璃同归于尽,发出稀里哗啦的悲鸣。
林远航,昨晚狂欢聚会的发起人,长得人模狗样,猿臂蜂腰宽肩长腿,私下里却是个衣冠禽兽。谭飞扬从小就喜欢和他玩,把人玩死后,新谭飞扬在家调养时还接到他的电话,第一次接他电话谭飞扬以为这人是要慰问或者总该有些歉意,谁知道林远航把人都灌进医院灌出病危后还不知悔改,这次居然让谭飞扬偷偷从家里跑出来,关禁闭算什么,从三楼跳下来就好了。
谭飞扬听到林远航的话差点没气死,现在看到这人还不断过来骚扰,直接把手机摔飞了。